昨日,《广州市修建玻璃幕墙管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正式发布,并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修建玻璃幕墙的维护责任主体实行一切权人担任制,未展开日常巡查、日常维护或许未停止活期反省的,较高可处以3万元罚款。
《方法》明白修建玻璃幕墙的维护责任主体实行一切权人担任制,修建玻璃幕墙为单一一切权人一切的,维护责任主体为该一切权人;修建玻璃幕墙属于多个一切权人共有的,维护责任主体为全体共有人。修建玻璃幕墙的维护责任主体或许其委托的管理单位该当实行日常巡查和维护义务,并制定突发事情处置预案。
依据《方法》,维护责任主体未展开日常巡查、日常维护或许未停止活期反省的,由住房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矫正,并可视情节轻重,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维护责任主体未依照规则停止平安性鉴定或许未维修改换的,由住房建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矫正,并可视情节轻重,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方法》明白对修建物采用玻璃幕墙的“制止”、“限制”措施,其中制止包括两类情形:1.制止在修建物位于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的外立面设置玻璃幕墙。2.制止在住宅、中小学校、养老院、医院等修建的“二层以上”采用玻璃幕墙。关于以下区域需求在二层以上装置玻璃幕墙的,该当采用平安夹层玻璃或许其他具有防坠落功能的玻璃,并设置防护设备:1.处于人流密集、活动性大的区域内的修建物;2.临街修建;3.下方有出入口、人员通道的修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