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认准中国著名商标”的宣传行将终结。国度工商总局商标局在昨天举行的贯彻新《商标法》实务研讨会上表示,“著名商标”并非荣誉称号,从5月1日起“著名商标”制止呈现在商品包装上,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
关于新旧商标法的衔接成绩,国度工商总局商标局副巡视员吴群表示,在新《商标法》5月1日正式施行后,消费、运营者假如还将“著名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上,或广告宣传、展览、其他商业活动中,将按修正后的新商标法处置,处10万元罚款。
同时工商总局明白:“著名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上并于5月1日以前曾经进入流通范畴的除外。也就是说,5月1日以前就已进入市场的印有“著名商标”的商品,5月1日后仍可持续销售,直至售完。
此外,工商总局还确定,把“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容器上,著名商标持有人应承当守法责任,由其住所地工商部门查处。住所地不在中国境内或因管辖权发作争议,由工商总局指定的工商部门查处。
廓清:“著名商标”并非荣誉称号
消费者往往以为,“著名商标”代表某个品牌商质量量好、信誉高。工商部门人士就此指出,2001年“著名商标”在第二次《商标法》修订中呈现时,本意是对其扩展商标维护范围,可以跨类别、跨范畴施行更好地维护,避免被侵权“傍品牌”,而并非一个荣誉称号。商品贴着“著名商标”标识,并缺乏以阐明其质量胜过同类产品。
“但实践上,在过来这些年里,‘著名商标’被同化了。”据引见,一些商家请求认定“著名商标”,不是由于被侵权要打假,而是为了市场营销,断章取义把“著名商标”作为评先评优的荣誉称号,用来提升商标的知名度。甚至有些企业为了取得“著名商标”而故弄玄虚,制造基本不存在的商标纠纷,以求在诉讼中被认定为著名商标。
看望:“著名商标”开端肃清整改
昨天,间隔新《商标法》正式施行仅10地利间,记者在北京市多家超市发现,包装上印有“中国著名商标”字样的商品仍不在多数。
小编理解到,目前局部消费厂家曾经在给商品制造新包装,争取尽早改换上市。多家商场、超市也在着手预备,阳光商厦业务担任人表示,对以“著名商标”名义停止宣传状况较严重的商品,商场会与消费和运营者沟通,把商品下架并做返厂包装处置。